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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红十字会启动防汛救灾“光明•关爱”白内障贫困救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06 16:07:05     来源:     发布者:     浏览256

 

保定市红十字会携手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责任,联合开展“光明·关爱”白内障贫困救助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定市红十字会防汛救灾“光明·关爱”白内障贫困救助
二、项目规划:
1、项目定点医院: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
2、救助对象:高碑店市、涿州、定兴县、易县、涞水等灾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贫困白内障患者
3、救助时间:2023年9月——2024年12月31日
4、救助规模:共计100名
三、救助标准:
灾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贫困白内障患者自愿选择指定可折叠人工晶体ANU6晶体(零售价1029元),居民医保结算后被救助对象的自付费用由保定市红十字会救助1800元/例、剩余自付部分、门诊检查费用、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餐费均由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承担。
四、工作目标:
高碑店市、涿州、定兴县、易县、涞水等灾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贫困白内障患者自愿选择指定晶体手术享受全免费治疗。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1、准备阶段
9月份,由保定市红十字会主导、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协助在保定市红十字会官微和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进行宣传。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对贫困眼病患者救助项目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积极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要积极做好该救助项目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县红十字的组织发动作用,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提高该救助项目的社会知晓率。
2、实施阶段
①符合救助条件的眼病患者,可自行前往活动定点医院进行就诊,就诊时需提供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灾区贫困证明(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等相关资料。
②定点医院对患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进行治疗。
③对于受灾困难患者,经各级红会组织核定情况属实后,白内障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部分由保定市红十字会和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共同承担,使受灾贫困患者白内障手术治疗达到全免费。
3、总结阶段
①明仁眼科医院对患者出具的《救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户口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先行归档管理。
②明仁眼科医院完成白内障项目后将《救助申请表》(附件1)和《救助对象花名册》、《贫困证明》(附件2、3)患者信息汇总及各类材料汇总,在2024年月10日前提交至保定市红十字会审核。
③2024年12月底前明仁眼科医院完成项目将“光明·关爱”白内障救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及患者信息汇总提交至保定市红十字会严格核查集中支付康复救助费用。
六、救助费用代患者接受单位名称及账号:
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    
账户 040901700930009716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行    
电话 0312-2808999    
地址 河北保定高碑店迎宾路东环岛眼科医院    
税号 52130684089444133W  
七、定点医院服务承诺:
医院服务承诺:
1、负责医疗安全,安排资深专家亲自主持手术,严格按医疗规范相关要求操作;
2、全权负责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医疗纠纷,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后果,保定红十字会不参与医疗纠纷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高碑店明仁眼科医院提供咨询和投诉热线,方便各级领导、患者及家属对防汛救灾“光明·关爱”白内障贫困救助项目详细了解和监督。咨询热线0312-2808999院长电话 15603252810
 
 
 
                                保定市红十字会
                                2023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