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事业
保定市红十字会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2 08:53:33 来源: 发布者: 浏览8616 次
保定市红十字会
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及红十字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备灾救灾物资;组建应急救援队,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参与灾后重建,培训备灾人员。
(三) 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四)向社会大力募集资金,建立专项救助基金。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重点救助患病儿童及困难群众。
(五)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者,不断扩大红十字会影响。
(六)指导设区县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对全市红十字标志使用情况及冠名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法》。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定市红十字会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把关;负责文件、信息的收发、传递、督办、存档以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重大事件的请示、报告;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及管理工作;负责党群、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二)业务部
贯彻执行《红十字法》的具体工作,宣传红十字会法。开展“三献”、“三救”工作。管理备灾救灾物资仓库;组建应急救援队,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参与灾后重建,培训救护人员。负责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善款的筹划、募集及救助项目的设立,负责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大病救助的初审及报送,负责群众大病救助的审批,开展助学、助困活动,对贫困家庭进行人道主义救助,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红十字志愿者,扩大红十字会影响。指导设区县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第二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392保定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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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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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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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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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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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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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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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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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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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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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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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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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及红十字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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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挥好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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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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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设立备灾救灾仓库,组建应急救援队。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参与灾后重建。对备灾物资、备灾人员、仓库进行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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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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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灾中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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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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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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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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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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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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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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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推广普及救护技能和培训救护员。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大学生、厂矿危险行业和普通群众中的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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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培训救护员和培训师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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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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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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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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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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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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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大力募集资金,建立专项救助基金。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重点救助患病儿童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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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更多的贫困患者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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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尿毒症患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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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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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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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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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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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送温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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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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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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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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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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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贫困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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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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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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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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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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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患大病儿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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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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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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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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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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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贫困患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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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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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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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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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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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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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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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12]25号文件精神,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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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爱,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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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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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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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入库量,提高出库率,增加配型成功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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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动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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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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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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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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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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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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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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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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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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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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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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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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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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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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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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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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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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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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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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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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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库入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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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份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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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人份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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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人份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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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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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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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遗体捐献宣传动员、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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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遗体捐献接收站,报名登记以及接受遗体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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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遗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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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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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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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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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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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遗体捐赠者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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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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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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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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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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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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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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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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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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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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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接收站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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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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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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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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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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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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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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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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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动无偿献血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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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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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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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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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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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组织)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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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和推动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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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开展和推动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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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者家属的慰问及缅怀纪念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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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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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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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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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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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器官捐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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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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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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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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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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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器官捐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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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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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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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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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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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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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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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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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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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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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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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积极发展红十字志愿者,不断扩大红十字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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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规范,组织机构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服务规范,形式多样;志愿服务社会公益形象得到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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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志愿者、新登记志愿服务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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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志愿者5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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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志愿者4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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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志愿者3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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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志愿者2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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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综合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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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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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设区县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对全市红十字标志使用情况及冠名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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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安排全市红十字工作,促进全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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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宣传红十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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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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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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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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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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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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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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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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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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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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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标志的冠名使用的指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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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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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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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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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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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有关事项说明
关于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及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15年11月在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我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就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基本情况
保定市红十字会是市政府领导联系的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7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4人,负责全市的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单位内设办公室和业务部。
三、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保定市红十字会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15.3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95.4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9.95万元
综合事务项目预算为10万元
四、保定市红十字会2016年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115.38万元
1、基本支出 105.3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95.4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9.95万元
2、 专项公用 10万元
专项公用经费主要是红十字事业发展“三献”“三救”综合事务经费
2016年我会的各项支出将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认真遵守财经纪律为准则,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标准、用途执行,做到经费按进度,专款要专用,力争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保定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5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0.8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支出2.55万元。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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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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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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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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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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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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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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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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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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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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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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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上级要求参加的外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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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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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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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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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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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正在进行车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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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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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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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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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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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在全力保障红十字工作的同时,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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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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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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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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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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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在全力保障红十字工作的同时,2016年实际支出时将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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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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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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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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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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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会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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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保定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