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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1-10-31 16:54:14     来源:     发布者:     浏览9408

 

        10月31日上午,保定市红十字会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贯彻落实,推进红十字事业深入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联通大厦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保定分会场的参会人员有: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韩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社法委,司法局相关领导、红十字会顾问刘伟音书记、市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市团体会员单位、志愿者组织。
  会议中,由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总会党组副书记郭长江回顾和总结了2002年我国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司法局张彦珍主任提出的殷切希望和今后工作中的积极配合。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2011年是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启动之年,通过本次红十字会“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使我们广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各团体会员单位加深了对红十字的宗旨、精神、工作内容的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开展普法工作,应该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长期工作,也是提升红十字会工作,尤其是红十字会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为进一步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及国际人道法、红十字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事业。
  会后,保定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韩雅作了总结。我们要做到:第一,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努力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督促“红十字会法”更好的贯彻落实;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明确法制宣传,系统内部法制,自觉学法、用法。第三,各团体会员单位要走进社区,充分发挥“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第三,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把普法工作和其他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并把普法工作贯穿全部工作的始终。